时刻以有我状态办实事办好事

2025/3/26 来源:不详

「本文来源:人民论坛网」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积极列出实事计划,详细列明实事清单,到村(居)民群众身边,面对面、点对点办好事、办实事。笔者认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主体是“我”。这个“我”,首先是指各级党组织,要承担起谋划者、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职责,认真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实实事办结情况的跟踪问效,着力构建为群众办实事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这个“我”,也指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牢人民至上的理念,主动把“我”和办实事有机融入,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谨防把好事办坏、把实事办虚。这个“我”,更指每一名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全体党员都是响应者、参与者、分担者,要把自己摆进去,时刻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牢记为民服务第一职责,积极投入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生动实践当中。为群众办实事,是党的性质宗旨赋予的重要使命,承载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以百姓心为心”的初心宗旨,具体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以“有我”姿态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为民情怀,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云南省威信县委组织部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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