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判后答疑解矛盾

2024/1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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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余某某与张某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年12月,原告余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张某某离婚,威信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余某某主张分割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而未予分割。

年,原告余某某以被告张某某及其父母作为被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建的房屋进行实物分割,因双方的矛盾剧烈,威信县人民法院组织多次调解未果,依法根据房屋修建、使用的情况,结合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的实际,判决房屋由被告张某某及其父母管理使用,被告张某某及其父母补偿原告余某某元。

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办案人员为切实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耐心细致分析回顾双方当事人产生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从情、理、法多方面做工作,建议多种调解方案,最终经过办案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和解协议,彻底解决了矛盾纠纷。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判后答疑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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