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年迈的当事人上门立案
2025/2/23 来源:不详<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就地立案、当庭调解,审结了一起无因管理纠纷案。
原告马某、杨某之子马某才与被告陶某同居生活期间,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马某才死亡后,被告陶某已离家三年,未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二原告承担起抚养孙子女的责任,现二原告年迈,渐渐难以承受照管孙子女的重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陶某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了解二原告的诉求后,随即通知被告陶某一起到二原告家中,当庭立案并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对马某才(已故)与被告陶某所生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及今后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收了调解书。
法官寄语:巡回办案不仅指巡回开庭,法院干警的每一次奔波都是在践行司法为民的诺言,案结事了是对法官苦和累最好的慰藉。
原标题:《为年迈的当事人上门“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