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

2022/5/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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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的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2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83号)和《昭通市医学会关于开展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年3月向我局提交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若发现在列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及时向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药政股或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举报,我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将核实情况进行通报并给予处罚。

威信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药政股:-;县卫生监督所:-;邮箱:wsjsyzz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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