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连诉中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余某宣的房产
2024/12/10 来源:不详<
余某连与余某宣民间借贷一案,在审判过程中余某连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威信县人民法院依照其请求,依法对余某宣的房产予以查封。后余某宣未按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被查封的房产正在拍卖过程中。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所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有些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被执行人已将财产转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难以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权益不能有效得以保护。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必要将财产查控措施的使用前移至诉讼中财产保全阶段,查找被保全财产并及时控制。
该案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房产提前予以查封,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合法利益,也促进了案件快速高效的执结。
原标题:《余某连诉中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余某宣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