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出台细则保护赤水河
2022/8/8 来源:不详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中提出,赤水河流域1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实现全覆盖并达标排放,《细则》自年7月1日起施行。
赤水河流域范围包括镇雄县赤水源镇、果珠乡、大湾镇、花朗乡、以勒镇、坡头镇、芒部镇、雨河镇、林口乡、鱼洞乡、黑树镇、泼机镇、母享镇、尖山乡等14个乡镇和威信县扎西镇、双河乡、水田镇等3个乡镇。
在规划与管控方面,《细则》要求编制云南省赤水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预警机制,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空间开发格局,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村庄无序建设。
科学合理划定禁建区,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填河造地、非法采砂、工程弃土、机械占用河道等行为,稳妥清除禁建区范围内各类建筑物。加强赤水河干支流珍稀濒危和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保护,推进赤水河鱼类栖息地修复,建设人工浅滩、人工鱼巢,恢复流域原生水生植被,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和特有鱼类生境。
水污染防治方面,《细则》提出,根据赤水河水环境保护需求,制定更严格的赤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加快赤水河干流、主要支流沿岸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截污管网体系建设,推进县城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老旧小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截污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实现赤水河流域1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达标排放。赤水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30米范围内严控化肥施用。
禁止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实施医疗废弃物转运处理,推进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防止堆放的废弃物产生污水渗漏、溢流和废弃物散落等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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