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关于对暂扣非法营
2022/6/28 来源:不详项目管理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www.suqitech.com/mobile/news/show-209062.html威信互联平台信息发布:招聘求职、租房售房、转让求购、顺风车、商家推广、点击此处查发布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关于对暂扣非法营运车辆依法处理的通告(第二批)[]2号近年来,为维护威信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我分局依法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期间查获的大部分非法营运车辆已接受处理。但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违法行为人在非法营运车辆被暂扣后,拒绝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因此,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年9月20日前我分局暂扣的违法行为人拒不接受处理的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信息附后)处理事宜通告如下:一、以下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因违法行为人拒不接受处理,我分局在法定期限内己多次联系告知行为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同时依法告知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二、请被暂扣的非法运营车辆的车主或非法运营当事人务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接受相应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三款:“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规定,对非法营运车辆依法处置,其中符合报废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将依法做报废处置。特此通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