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住建局通告
2022/6/27 来源:不详关于威信县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使用系统计费的
告知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促进干净、有序、最美县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6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14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75号)、《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昭通市住建局昭通市交运局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昭市发改收费﹝﹞号)、《昭通市财政局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昭财非税﹝﹞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城区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为了更方便、更高效的为各位广大市民朋友提供服务,现停车泊位已采用系统计费,车辆进入停车泊位,收费员就会对该车辆进行系统登记,如果已做了系统登记的车辆离开停车泊位时未进行系统计费的,系统将视该车辆为长期停放,且在县城区域内所有停车泊位无法再次进行停放,系统将按照《威信县道路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对该车进行长期计费,直到该车辆进行离开停车泊位系统计费为止。如果该车长期不进行系统处理的,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该车辆实行上锁暂扣处理。特此告知威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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